酒類法規與稅制——特定名稱酒、GI 與出口標示

本頁目錄(7 節)
🎯 本章學習目標
- 第二卷:準確講出八個特定名稱酒嘅法定要件——精米步合、麴米使用割合 15%、釀造酒精 10% 上限
- 第二卷:解釋酒稅法嘅酒類四分類、納稅人係製造者、從量課稅,以及未納稅移出同輸出免稅兩條路
- 第三至五卷:用 GI 地理標識同出口文件同專業客對話,令企劃同話術有法規根據
快速解答
- 特定名稱酒八個:純米酒、純米吟釀酒、純米大吟釀酒、特別純米酒、吟釀酒、大吟釀酒、本釀造酒、特別本釀造酒;依據係《清酒的製法品質表示基準》(平成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國稅廳告示第八號)。
- 三個共通門檻:白米三等以上;麴米使用割合 15% 以上;釀造酒精重量(95 度換算)不超過白米重量 10%。判定時 1% 未滿尾數捨去。
- 精米步合階梯:本釀造 70% 以下、吟釀系 60% 以下、大吟釀系 50% 以下、純米酒無限制;特別純米/特別本釀造=60% 以下或特別製造方法,並須作客觀說明表示。
- 酒稅基本功:酒類=酒精分一度以上嘅飲料,分四類;納稅人係製造者,於製造場移出時課稅;清酒現行每千公升 100,000 日圓,以國稅廳最新《酒稅率一覽表》為準。
- 兩條免稅路:未納稅移出(第 28 條)同輸出免稅(第 29 條)——後者係出口企劃最常引用嘅條文。
- GI 制度:由國稅廳長官指定,條件=特性源自產地+符合生產基準(原料限定+製法限定),保護嘅係產地名稱。
- GI 里程碑:壹岐・球磨・琉球 1995(蒸留酒)→ 白山 2005/12/22(清酒第一號)→ 日本酒 2015/12/25 → 山形 2016/12/16 → 灘五郷 2018/6/28。
- 香港:以量計多於 30% 先屬應課稅品;葡萄酒及 30% 或以下酒類自 2008 年起零稅率;烈酒 2024 年 10 月起行雙層從價稅制,稅率以香港海關最新公佈為準。
特定名稱酒——八個名稱同三個共通門檻
依據唔喺酒稅法,而喺表示基準。清酒可以點叫,依據係《清酒的製法品質表示基準》(平成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國稅廳告示第八號):符合要件先可以標特定名稱,唔符合嘅連近似字眼都唔可以用。八個特定名稱係純米酒、純米吟釀酒、純米大吟釀酒、特別純米酒、吟釀酒、大吟釀酒、本釀造酒、特別本釀造酒。
共通門檻一:白米三等以上。特定名稱酒用嘅白米,須由《農產物檢查法》評為三等以上嘅玄米精米而成——原料品質嘅最低入場券。
共通門檻二:麴米使用割合 15% 以上。麴米使用割合=麴米重量 ÷ 白米重量,八個名稱都要達 15% 以上。留意基數係「白米」(包含用嚟製麴嘅米),唔係淨計掛米——計錯基數係最常見失分位。
共通門檻三:釀造酒精 10% 上限。有加釀造酒精嘅清酒,酒精重量(以酒精分 95 度換算)不超過白米重量 10%。呢個係重量比,唔係容量比,亦唔係成品酒精度嘅百分比,係最易答錯嘅一條。純米系四款法定原料只有白米、米麴、水,一滴釀造酒精都唔可以加。
精米步合階梯:本釀造酒 70% 以下;吟釀酒、純米吟釀酒 60% 以下;大吟釀酒、純米大吟釀酒 50% 以下;純米酒冇精米步合規定。大吟釀系係吟釀造(低溫長期發酵嘅吟釀式造法)之中精米步合 50% 以下、香味及色澤特別良好者;純米吟釀即係吟釀酒只用白米、米麴、水三樣原料。
特別純米同特別本釀造唔止磨多啲。法定要件係「香味及色澤特別良好」+用原料、製造方法等客觀事項作說明表示;用精米步合作說明就須 60% 以下。所以特別純米可以精米步合同普通純米一樣,只係改用酒母或製法作說明——標籤只寫「特別」兩個字係唔合規。
唔可以亂寫嘅字眼:同特定名稱相似嘅用語、「極上」「優良」「高級」等令人覺得品質更優嘅形容、「最高」「第一」「代表」等最上級用語,以及令人誤以為得獎或官方推薦嘅寫法,一律禁止。
酒稅法——四分類、品目同酒稅點計
酒類嘅定義:酒精分一度以上嘅飲料(可稀釋成一度以上者、可溶解成一度以上嘅粉末狀物亦計)。0.9 度唔屬酒類,1.0 度就係。
四分類同品目:酒稅法第 2 條把酒類分發泡性、釀造、蒸留、混成四類;第 3 條再列品目(清酒、合成清酒、連續式蒸留燒酎、單式蒸留燒酎、味醂、啤酒、果實酒、威士忌、白蘭地、烈酒、利口酒等)。清酒係法定品目,唔係俗稱。
納稅人係製造者,唔係消費者。酒稅係間接稅:法律上納稅嘅係酒類製造者(第 6 條),課稅時點係酒類由製造場移出,最終負擔者係消費者。所以同批發、餐飲客講價,要分清「含稅出廠價」同「免稅價」——一字之差可以差成三成成本。
從量稅,睇量唔睇價。清酒現行每千公升 100,000 日圓(每公升約 100 日圓、720 毫升瓶約 72 日圓),同屬釀造酒類嘅果實酒同率。威士忌、白蘭地、烈酒按酒精度分級:37 度未滿每千公升 200,000 日圓,37 度以上 370,000 日圓起再加算——「烈酒貴係因為稅」有事實根據。稅率以國稅廳最新《酒稅率一覽表》為準。
兩條免稅路。第 28 條「未納稅移出」:移去其他製造場作原料或貯藏,可免稅,由最終出貨者納稅;第 29 條「輸出免稅」:為輸出目的由製造場移出,可免該批酒稅。兩者都要申報同記帳,唔係口頭講一句就算。
GI 地理標識——產地名稱嘅法律保護
GI 係咩:該酒嘅確立品質或特性主要歸因於某個地理產地,並以產地名稱作特定標示;日本國內嘅 GI 由國稅廳長官指定,功能近似葡萄酒界嘅產區保護。GI 保護嘅係「名」唔係「技術」——釀法全行共用,但產地名唔可以亂用。
兩大指定條件:一,特性確實源自該產地嘅自然同人文因素;二,符合生產基準——通常包括原料限定(產地內採水、國產米)同製法限定(產區內釀造、貯藏、容器詰)。
清酒四個日期: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「白山」(石川縣白山市)成為清酒第一號 GI;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「日本酒」成為全國層級 GI,條件係只用日本國產米並在日本國內釀造;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「山形」成為第一個縣級清酒 GI;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「灘五郷」(神戶市灘區、東灘區、蘆屋市、西宮市)獲指定。
蒸留酒嘅 GI 更早: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,壹岐、球磨、琉球三個蒸留酒 GI 同日指定;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,薩摩(鹿兒島縣,奄美市及大島郡除外)獲指定——日本用 GI 保護蒸留酒,早過清酒十年。
生產基準有實質約束。以「白山」為例:米同米麴須用日本國產米(糙米一級以上、精米步合 70% 以下;標「釀造白山」就要全數用白山市產米)、只用市內採水、市內釀造貯藏同容器詰、不可採用液化製醪法、麴米使用割合 20% 以上。「山形」則要求國產米、縣內採水、不使用糖類等原料、縣內釀造貯藏同容器詰。每個 GI 都設管理機構定期做品質審查,違規用名會被禁止。
數量同國際保護:截至令和七年(二〇二五年)六月末,國內指定為 31 個地域(包含日本酒),名單持續增加,以國稅廳最新公佈為準。喺日本與歐盟、日本與英國嘅經濟夥伴協定之下,「日本酒」「白山」「山形」「灘五郷」等 GI 喺歐盟同英國受保護,出口酒唔可以任由進口商亂改名或亂用。
同特定名稱酒嘅分工:特定名稱酒管「點造」(原料、精米步合、有無釀造酒精),GI 管「邊度嚟」(產地同生產基準);兩者可以疊加,例如「純米大吟釀」加 GI「山形」。
出口標示同稅務文件——酒匠嘅實務底盤
國內基準唔一定跟出國。表示基準嘅適用範圍排除酒稅法第 28 條第 1 項、第 28 條之 3 第 1 項或第 29 條第 1 項適用嘅清酒——即純為出口而免稅移出嘅批次,跟嘅係出口目的地嘅標示規則,唔係自動照搬日本酒標。同一支酒、兩個市場、兩套標,係常態;企劃前要問清楚「呢批係內銷定出口」。
出口免稅流程:出口用酒要同內銷物理上分開,直接入保稅倉庫,唔可以混入本地流通倉;再由稅關辦輸出申告、取得輸出許可通知書;製造者於酒稅納稅申告書申報該批適用輸出免稅嘅稅率區分同數量,並按輸出許可證等文件記帳保存(第 29 條第 2 項)——帳簿、許可通知書同發票號碼要對得上。
許可同文件:以自己名義做酒類出口需要「輸出入酒類批發業免許」,向稅務署申請並符合人、場地同經營基礎要件,取得需時。日常文件包括輸出許可通知書、發票、裝箱單、產地及製造證明、成分分析表。清酒一般歸 HS 2206.00 嘅釀造酒類,加咗果汁或糖類嘅梅酒類通常歸 2208.70 嘅利口酒類——編碼一唔同,目的地關稅同標籤要求就跟住變;有 EPA 就要向商工會議所申請特定原産地証明書先享協定稅率。
香港呢一站:香港按攝氏 20 度量度、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 30% 嘅酒類先屬應課稅品;葡萄酒及 30% 或以下酒類自 2008 年起零稅率,所以清酒、梅酒、葡萄酒入口香港基本唔使繳酒稅。烈酒自 2024 年 10 月起改行雙層從價稅制,具體稅率同計算公式以香港海關最新公佈為準。另外,未完稅酒類嘅進口、出口、管有、售賣或購買都屬違法,最高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;18 歲以上旅客自用免稅額係一公升(超過 30 度嘅烈酒)。
酒匠嘅姿勢:報價要講清楚出廠價、FOB、CIF 同稅項由邊一方承擔,仲有匯率同最低訂量;做餐飲渠道項目,入口成本要計當地稅項、清關同物流。講法規寧願引用官方基準,唔好靠二手資料。
✅ 自我測試
Q1. 特定名稱酒有邊八個?共通門檻係邊三個?
八個名稱見本章第一節;共通門檻三條:白米三等以上、麴米使用割合 15% 以上、釀造酒精(95 度換算重量)不超過白米重量 10%。(第二卷考法:要件背誦+方向陷阱)Q2. 「釀造酒精不超過 10%」係佔咩嘅 10%?
佔「白米重量」嘅 10%,而酒精係以酒精分 95 度換算後嘅重量計算。唔係成品容量嘅 10%,亦唔係成品酒精度嘅百分比——基數同換算方式兩樣都錯就會連環失分。(第二卷考法:定義題,最常見陷阱)Q3. 特別純米酒同普通純米酒,法規上差別喺邊?
差在「香味及色澤特別良好」+要用原料、製造方法等客觀事項作說明表示;若以精米步合作說明,須 60% 以下。所以特別純米唔一定磨得特別多,亦可以精米步合不變、改用酒母或製法作說明。(第二卷考法:要件理解題)Q4. 酒稅邊個交?幾時課?出口可唔可以免?
納稅義務人係酒類製造者(酒稅法第 6 條),課稅時點係酒類由製造場移出,負擔者係消費者。製造者為輸出目的而移出酒類,可依酒稅法第 29 條申請輸出免稅,須申報並按輸出許可證等文件記帳保存。(第二卷考法:稅制應用題)Q5. GI 由邊個指定?清酒第一號 GI 係咩、幾時指定?
由國稅廳長官指定;清酒第一號係「白山」,產地範圍石川縣白山市,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指定。其後里程碑係二〇一五年「日本酒」、二〇一六年「山形」、二〇一八年「灘五郷」。(第二、三卷考法:制度史冷知識)Q6. GI「日本酒」嘅核心條件係咩?同「清酒」有咩分別?
「日本酒」係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指定嘅全國層級 GI,條件係只用日本國產米並在日本國內釀造。清酒係酒稅法嘅法定品目,海外用日本技法釀嘅都叫得清酒或 sake,但唔可以用受保護嘅「日本酒」名稱。(第二卷考法:GI 條件應用題)Q7. 一支純供出口、適用輸出免稅嘅清酒,係咪必須跟日本國內表示基準?
唔一定。表示基準嘅適用範圍排除酒稅法第 28 條第 1 項、第 28 條之 3 第 1 項或第 29 條第 1 項適用嘅清酒,所以純為出口而免稅移出嘅批次,走目的地市場嘅標示規則。實務上同一支酒兩個市場、兩套標係常態。(第二、四卷考法:實務應用+陷阱)📝 本章練習(10 題)
《清酒的製法品質表示基準》要求特定名稱酒嘅「麴米使用割合」達幾多?
有加釀造酒精嘅特定名稱酒,法定上限係點計?
清酒「大吟釀酒」嘅精米步合上限係?
「本釀造酒」嘅精米步合上限係?
關於「特別純米酒」,以下邊項描述正確?
「純米酒」嘅法定原料係邊幾樣?
按酒税法,酒類嘅定義同分類係?
日本酒類出口可以免除酒稅,法律根據同必要條件係咩?
清酒第一號地理標識(GI)同指定日期係?
關於香港嘅酒類課稅,以下邊項正確?